上海出台土地新政应对疫情:土地款可申请延期或分期缴付
月12日 ,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《关于全力应对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土地利用政策》的通知(简称《通知》),通知指出,为消除疫情对合同履约的影响,调整土地价款缴付方式和期限 。
疫情当前 ,为应对疫情对地产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,近日,无锡 、西安、上海、浙江等多个省市密集出台关于应对“新冠”疫情的楼市支持政策 ,主要内容包括稳定复工、减免租金 、放宽预售、土地出让金延期分期、税费缴纳延期等。
值得一提的是,受新冠肺炎疫情延续,截至近来 ,已有至少济南 、西安、杭州、上海 、天津、无锡、南昌 、南京等8城出台土地新政应对疫情,部分城市明确土地款可申请延期或分期缴付。
最值得关注的是,西安关于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政策更改 ,其指出,疫情防控期间,新出让土地原则上可按起始价的20%确定竞买保证金 ,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%,用地单位出具承诺书后,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,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。
主要政策措施包括延期缴纳或减免相关税费 ,减免租金,给予贷款支持,可展期还款 ,提前拨付预售监管资金,调整预售条件,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等 ,缓解企业流动性困难 。 同日,上海、西安、南昌 、浙江等地自然资源局也纷纷出台政策措施稳定土地市场,包括分期或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、优化审批服务、调整履约监管等 ,全面减轻企业资金压力。
月11日,上海市宣布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期缴付土地价款可申请延期。随后包括江苏无锡、西安 、广东佛山等20省市都相继出台了类似政策,通过延期或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帮助房企度过短期资金难关 。同时 ,无锡宣布完成25%以上投资即可申请预售、广州市花都区实施“拍地即拿证 ”、苏州针对具体地块取消现房销售。

浦东 、长宁、普陀、闵行出台新政,进一步为中小企业减负!
〖壹〗 、浦东新区、长宁区、普陀区 、闵行区今天也公布了进一步为企业减负、共抗疫情的政策。新政包含15项具体举措,涵盖金融帮扶、减轻企业负担、实施援企稳岗 、扶持产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多个领域 。详↓ 此前已经发布了嘉定、静安、杨浦 宝山 、奉贤 黄浦、青浦的政策。
〖贰〗、虹口区 、金山区、崇明区也公布了进一步为企业减负、共抗疫情的政策。新政包含15项具体举措,涵盖金融帮扶 、减轻企业负担、实施援企稳岗、扶持产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多个领域 。 此前已经发布了浦东 、长宁、普陀、闵行、嘉定 、静安、杨浦、宝山 、奉贤、黄浦、青浦的政策。
〖叁〗 、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努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、减轻企业负担 ,在上海市人社局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基础之上,此前已经发布的嘉定、静安 、杨浦三区新政!随后,又有宝山、奉贤区相继公布了进一步为企业减负、共抗疫情的政策。详↓ 宝山区 (一)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。
人才房免租2个月、降低贷款利率……深圳出台16条措施支持企业共渡难关...
另据《南方都市报》报道 ,1月30日深圳龙岗区发布政策对承租区属国企经营用房的企业免租一个月,减免自2020年2月1日至2月29日,预计减免总金额近6000万元 ,惠及属国企物业涉及承租的企业共930家。
深圳出台16条措施,通过租金减免、金融支持、社保缓缴等方式多维度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冲击,助力复工复产与经济稳定。
专项借款与并购金融支持:通过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提供“保交楼”专项借款 ,鼓励金融机构为项目并购提供配套融资,推动停工项目复工,修复购房者信心。
疫情期间免租赁的会计分录怎么做?如何做税务处理?
第一步:支付租金时的会计处理当企业实际支付减免后的租金时 ,需根据费用所属部门将租金计入对应科目(如管理费用 、销售费用等),同时处理增值税进项税额 。若租金减免涉及增值税减免,需按实际可抵扣金额确认进项税额;若为全额减免,则无需确认进项税额。
收入确认环节当企业因疫情减免租金导致实际收款金额减少时 ,需按实际收到的款项确认收入。
租金减免时的会计分录当企业因疫情获得租金减免时,需按实际应缴纳的金额进行账务处理 。若减免部分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(如原已抵扣),需同步调整。
企业作为出租人当企业作为出租方主动减免租金时 ,需冲减当期收入及增值税销项税额。会计分录为:借:银行存款(红字)贷:主营业务收入(红字)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(红字)此处理方式直接反映收入减少及税负同步调整,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。
疫情减免租金的会计分录需根据企业角色(出租人或承租人)分别处理,具体如下:企业作为出租人时的会计处理当企业作为出租方减免租金时 ,需通过红字冲销法调整原收入确认及增值税销项税额。